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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良局於1878年由在港東莞紳商向政府呈交創局文件後,四年後正式在《香港轅門報》刊憲,訂立《保良局條例》,一直整理收錄各種檔案文物,以及十分珍貴的第一手紀錄文獻,現於常設展廳內展出,向參觀者闡述保良的獨有故事與文化傳統。

常設展廳位於關帝廳右方,佔地不大,分三個房間,門後為第一展覽廳,介紹保良局的起源與早期工作,設有四個展題。由正門進入,左右兩方分別設有展覽廳的歷史,以及任滿碑記的二維碼。沿右側展櫃「草創之初:保良局緣起」展區開始參觀,展品包括保良局第一代局址,即19世紀末位於上環,向東華醫院借用的平安樓和福壽樓上層;東莞紳商向政府呈交創局的《呈文》;政府於1882年的《香港轅門報》和發表的《保良局條例》。

接着是「肩負重任:總理的職責」展區,最具意義的是政府於1886年授予保良局總理,以便於宵禁時作通行證的保良局總理牌,還有1905年總理穿上清朝官服的合照。

在「保赤安良:日常局務」展區,有熱心人士寫於1879年向保良局提供線索,舉報拐賣個案的舉報信;1940年總理訊問婦孺身世的《留局口供部》(口供紀錄),以及日本政府於1898年,感謝保良局多次拯救及協助多達40多名日本婦女回國而頒贈的銀杯和獎狀。

經過位處中間的互動資料台觸控屏幕,後方左側梳化旁設有紀念品展示,另一方為「主持公道:處理入局案件」展區,展出1947年,總理訊問婦孺的口供紀錄,然後便可由側門離開往展覽廳(二)。

(資料來源:導賞課程導師館長楊秀玲和館方資深導賞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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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50PL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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