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江西大志》指出,明初瓷窰分為風火窰、色窰、爁熿窰、大龍缸窰、匣窰和青窰,至明末有蛋形窰(鎮窰)、葫蘆窰、馬蹄窰等。除瓷窰改進外,製瓷工藝亦有長足的進步,除一次印坯改為兩次外,還改變浸釉、增加促釉和改進釉接,加頻大量使用平底匣缽,使用瓷匣套燒,從而大大提高了產量。由宋應星撰寫的《天工開物》,記述了明代景德鎮陶瓷的生產工藝,資料極其珍貴。



此外,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在江西省景德鎮建御器廠,立規制,設官署、儀門、鼓樓、大庫房、作坊(二十三作)、窰房、督工亭、獄房、神祠和甃井等,管理和組織御瓷的燒製。當時御器廠有里長、老人、機兵、卑隸、巡守、轎傘夫、鼓吹手和管理人員(8人)合共92人,但不包括劃入匠籍的陶工。隨着嘉靖時期推出「官搭民燒」制度後,景德鎮的官窰亦將生產工作給予民窰燒製。





明代早期民窰(1368至1435年)的器型和紋飾都比較單調,只有碗、盆、靶杯和罐等青花花卉為主的瓷器。踏入中期(1436至1521年),民窰的生產逐漸活躍起來,並向朝廷進貢,裝飾風格上已有官窰的韻味。除日用器皿外,產品還有各式瓶、罐、爐、燭台、瓷硯、筆架、鎮紙、凈水碗等。釉彩除採用青花外,還有不同顏色和釉上彩瓷。及至晚期(1522至1566年進入繁盛期,不單青花品類產量多,樣式變化也大,並在碗盤上使用「開光」裝飾風格,並一直延續到清初。其中宣德期間以嬌而不艷、紅中透紫和色澤深沈而穩定的祭紅瓷,更是紅釉瓷中的佼佼者。





「陶博(明)」的展品包括「珐華彩童子觀音瓷雕」、「黃釉綠彩圖案紋盆」、「青釉觚」、「鬥彩雞缸杯(半成品)」、「青花纏枝寶相花紋小杯」、「孔雀綠釉梨型壼」、「青花蟾蜍形鳥食罐」、「青花茶菊紋梅瓶」、「青花纏枝四季花紋碗」和「青花大龍缸」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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