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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眾離開戲院,眼眸或多或少帶有淚痕,為梅艷芳既光煇但短暫的一生感懷唏噓,有如帶着哀傷的輕風步進了心底,在一息間對人生的看法有很多改變。

2003年12月30日,對一眾梅艷芳的歌迷來說,當天美景已不能再,大家都因她的離去而添愁哀。她的巨星身影尤如夕陽在散餘暉,即將消失在可見的未來。

大家明白到,縱然過去的她心窗已打開,亦知道她一直期待心中的愛,但願意與她一起面對現在與未來,只求一生一世可雙宿雙棲,生活得自在的人永不存在。眼前的一切,在此時此刻都已成為泡影。

難道愛還分錯對?無論是男女之愛,或父母對子女之愛,都沒有對錯之別,只有付出而不是索求,是關顧而非支配。在香港,夫妻可自由選擇,子女則是上天註定,是自己的血和肉,他們的出生並不會有罪。若不予愛護,就寧不要子女吧!

有的人寧願錯而不要對,個人的私心和寵溺實在有罪。明知春天是匆匆會逝去,似水逝去,仍然不懂珍惜為你流淚的女兒。有的人明知苦果,仍是沒有片刻懷著信念,相信女兒無私的愛,莫非這些人認為愛是有罪?

臨海倚欄而坐,靜靜地凝望著眼前的一片汪洋,憶起梅艷芳的歌聲,她的臉容,那一雙雖充滿懷念和眷戀,卻是無淚也無言的眼神。偶而抬頭上望那不染塵世的藍天白雲,內心或會不期然感到有一刻的情懷亂,一顆心尤如小木船,雖未能看到遠景,但仍隨着音韻向著前。

究竟誰在命裡主宰梅艷芳,讓她每天掙扎在人海裡面。作為旁觀者,我們只能感嘆似水流年的光陰,但卻不可留住昨天。別離十八載,各人的思念仍是一串串,永遠纏繞心內的每一滴血。惟無論是浩瀚煙波裡,還是藍天碧海,大家仍是懷念往年的一切,情懷一直未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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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50PL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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