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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56年12月26日,由於怡和洋行附近洋人商店受襲擊,兩名印度守衛受重傷,香港第四任港督寶寧於1857年1月9日公告取消所有春節慶典,香港全城氣氛緊張,而於六日後卻發生毒麵包事件,供應洋人麵包的「裕盛」麵包有毒(山埃),導致包括律政司安斯蒂的家人等高達300-400名歐籍人士受影響,而麵包店東主阿林家人也感不適。

由於毒麵包事件涉及城中幾乎所有歐籍人士,寶寧要求倫敦從印度調派5千名軍人來港防衛,而阿林與其他9名店内工作人員被捕,經審訊後裁定無罪獲釋。然而由總登記司高三貴卻另外抓捕了146人,成為「香港的黑洞」事件。

1857年2月5日德臣西報報道,其中被捕的42名華人,關在在一個22平方米,只有一個小孔的牢房裏20天,極為殘暴,較把他們驅逐或問吊更差。蘇載玓博士指出,事件暴露了殖民當局內部運作出了問題,總登記司也有執法權力,而警察卻成為眾矢之的。

蘇載玓博士指出,在「黑洞事件」中,可以看到殖民當局管治架構出現很大問題。警察是既有的執法機關,但同時賦予總登記局同等權力,擁逮捕和拘留權。一般民眾在不知情下,往往將怨氣轉嫁到警察身上。至於總登記司高三貴「人面廣闊」,除認識所有議員和警隊管理層外,據聞也與海盜有聯繫,最終並因而遭解職。然而,由於高三貴精通多國語言,殖民當局最後要再度聘用為傳譯員。

事實上,殖民當局於1857年頒布的第6號《華人登記及調查戶口條例》,目的就是透過總登記局,以及甚後的華民政務司監控華人,其中警察扮演的執法角色甚少,卻往往成為「寃大頭」的被指罵對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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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50PL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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